浙江杭州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群众文化公园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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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群众文化公园景观工程发包公告本发包项目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群众文化公园景观工程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公园*、发包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群众文化公园景观工程,包括景观、排水、路灯、绿化等、其中石质栏杆取消不计。具体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估算造价约 ** 万元,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二、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施工发包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园林除外)。*.浙江省省外的承包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承包申请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承包申请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承包。三、发包文件的获取凡有承包意向的单位,请于****年 *月 **日至****年 * 月 **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④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①项提供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③、④项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 ******(长兴县明珠路国际金座***号*楼) 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发包文件每套工本费为***元,售后不退。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五、联系方式发 包 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 系 人: 董主任 电话:*********** 代理公司:****** 联 系 人: 蒋工 电话: *******业主单位: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 核备单位:长兴县画溪街道招投标中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