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新林大道南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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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新林大道南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新林大道南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经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林城镇。资金来源为 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范围:林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新林大道南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管道实施长度约***m,其中牵引管为***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管道敷设、管道水平导向钻进、荷兰砖挖除及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检查井砌筑、绿化苗木修复、钢筋混凝土沉井浇筑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约***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人及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三)其他:*、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人: 王 工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