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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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地块位置晨光大街东侧、光明路以南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石家******土地使用条件:该宗地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总用地**%,容积率不应大于*.**,不小于*.*,建筑密度不应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其他规划要求依据《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威规建【****-**】)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年*月**日,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号地块保障性住房建设条件》文件,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要求,该地块设计保障性住房在B区集中建设。备注: 宗地编号****-**地块位置晨光大街东侧、光明路以南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石家******土地使用条件:该宗地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总用地**%,容积率不应大于*.**,不小于*.*,建筑密度不应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其他规划要求依据《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威规建【****-**】)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年*月**日,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号地块保障性住房建设条件》文件,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要求,该地块设计保障性住房在B区集中建设。备注: 宗地编号****-**地块位置晨光大街东支路东侧、燕山路南侧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石家******土地使用条件:该宗地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总用地**%,容积率不应大于*.*,不小于*.*,建筑密度不应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其他规划要求依据《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威规建【****-**】)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年*月**日,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号地块保障性住房建设条件》文件,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要求,该地块设计保障性住房在B区集中建设。备注: 宗地编号****-**地块位置晨光大街东侧、爱国路北侧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石家******土地使用条件:该宗地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总用地**%,容积率不应大于*.**,不小于*.*,建筑密度不应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其他规划要求依据《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威规建【****-**】)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年*月**日,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号地块保障性住房建设条件》文件,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要求,该地块设计保障性住房在B区集中建设。备注: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地址:世纪大街以东、汽车站南侧(威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
系 人:范女士、刘女士电子邮件: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