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应急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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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应急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定于****年*月*日下午**:**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号楼D座**层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应急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BL
三、招标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雁塔北路**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号楼D座**层
联系方式:***-******** 王超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增加招标文件条款:
招标文件中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增加: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胶装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文件胶装装订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
**.*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率,采用PDF格式,有盖章和签字的文字页、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不能遗漏,采用带有序列号的只读光盘(CD-R/DVD-R)刻录。光盘应具有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标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光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执行原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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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