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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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概况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大数据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类别:工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公告基本信息开标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公告发布时间:****-**-** **:**至****-**-**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备注:无采购人与采购代理采购人:鄂州市公安局采购联系人:刘小勇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官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细公告内容包件编号:***********************包件名称:鄂州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报名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预算价(万元):****.*采购内容:本项目需要建设一个统一的鄂州市大数据中心,基于大数据中心分别构建政务平台和公安平台,通过两个平台分别整合本地市级各委办局、社会行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和公安信息资源,实现数据融合,两个平台之间实现互通与共享交换,实现大数据分析应用;围绕城市治理、社会民生和产业发展,构建典型智慧应用,为政府提供高效、便捷的城市治理手段。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是否缴纳保证金: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附件信息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无点此下载交易平台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采购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政府采购类),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政府采购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重新采购(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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