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襄汾县西贾乡东南李村和景毛乡南高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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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西贾乡东南李村和景毛乡南高村土地整治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选定土地整治实施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该项目由襄汾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招标人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已由襄汾县财政局以“【****】***号”通过了项目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襄汾县西贾乡东南李村和景毛乡南高村土地整治项目二、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号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为襄汾县西贾乡东南李村和景毛乡南高村土地整治项目选择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愿投资襄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并能组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根据“临发【****】*号文”要求,投标人应获得襄汾县国土资源局签发的项目合作意向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时至**:**,下午**:**时至**:**时,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米)。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基基本账户产开户许可证原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下载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报名通过即可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襄汾县国土资源局联 系 人:贺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滨河西路阳光南街口天鹅堡五号楼二单元***室联 系 人:张伟博电 话:****-******* *******电 子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