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潼关县双桥河潼河安乐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Ⅳ标项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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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双桥河潼河安乐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Ⅰ/Ⅱ/Ⅲ/Ⅳ标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TGX-SQH-TH-HDZL-SG-Ⅰ/Ⅱ/Ⅲ/Ⅳ-XG-**各投标单位:经研究,对潼关县双桥河潼河安乐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Ⅰ/Ⅱ/Ⅲ/Ⅳ标项(合同编号:TGX-SQH-TH-HDZL-SG-Ⅰ/Ⅱ/Ⅲ/Ⅳ)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将招标文件P*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原内容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施工Ⅰ/Ⅱ/Ⅲ/Ⅳ标项均为叁万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名: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行:******西安建工路支行账号:******************其它要求:(*)投标人采用转账形式的,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户缴存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保证金专户,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缴纳完毕时间。转账时应注明:潼关县双桥河潼河安乐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工程名称可简写)施工Ⅰ/Ⅱ/Ⅲ/Ⅳ标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转账回执单复印件、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截图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必须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保函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兑换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若投标人基本户银行无权自行开立投标保函,可由其基本户银行上级银行出具,但基本户银行须提供无权开立投标保函的情况说明。开标时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交监标人查验,并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将招标文件P*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开标时提交的原件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若有)。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章附件四格式在 **** 年**月**日下午**:**时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shaixijinan***@***.com。招标代理:陕西********** 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