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燃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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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燃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NMHWGK****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博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道***公里处联系方式:亓主任***********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博 ***********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采购货物有效的经营范围,且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不得对同一类货物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投标文件无效;*、近*年(****年*月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如为经销商需具备****年至****年(年度)与煤炭生厂企业的签订的销售协议或购销合同;*、所提供货物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须提供具有质量检测权威资质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常设服务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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