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市播州区2018年三合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遵义市播州区****年三合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中标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人民政府 的 遵义市播州区****年三合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二次招标) (入场登记号:遵**************** )已于****年**月**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标候选人响应本项目的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价:******.**元投标工期:施工全过程,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姜宗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响应本项目的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投标价:******.**元投标工期:施工全过程,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郑明丽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响应本项目的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投标价:******.**元投标工期:施工全过程,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赵清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中标结果公示至 **** 年 **月 **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