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大荔县东排碱渠(污水处理厂段)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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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分公司受大荔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东排碱渠(污水处理厂段)生态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建设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东排碱渠(污水处理厂段)生态综合整治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DZCDL*******三、采购人名称:大荔县环境保护局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联 系 人:郗大年联 系 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荔分公司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号联系人:李战锋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内容:排碱生态综合整治(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年检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发售地点: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号*.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概不退换,不办理邮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大会。*.开标地点:大荔县黄河宾馆*楼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传真/电话):*****************大荔分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