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延吉市小营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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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小营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货物经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在延吉市有售后服务点*、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它要求详见公告、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招标编号:YJZC****-*****招标项目:延吉市小营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小营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安装,数量***套,合计预算***万元(最高限价)。该预算包含一切费用,质保期三年。其它要求详见公告及公告附件和招标文件交付地址:小营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付款方式:一包:在合同签订后,作业人员入场支付合同款的**%;由监理确认工程进度达到**%,支付合同款的**%;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的合同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外全额支付剩余的合同款。交付状态:自行验收
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人 :朴世权 联系电话:***********二、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日期:****年*月**日三、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起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室(采购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年**月**日上午**:**之前送达开标现场,同时将*****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提前一天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交付招标人换取收据并带到开标现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没有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按无效标处理。开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开户行:******延吉支行五、开标定于****年**月**日上午**:**在州及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二)(延吉市河南街***号市政府大院*号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六、以上详情同时可在延吉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地址: 延吉市天池路延吉市财政局*楼邮编: ******联系人:刘利银电话:****-*******传真:****-*******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