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韶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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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韶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一、项目需求修改为: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用户需求采购预算一、韶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年*月底完成详见项目用户需求*******.**元*、韶关市绿地森林资源本底调查报告编制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年**月底完成*******.**元*、韶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年**月底完成*******.**元*、韶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支持与培训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元*、韶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申报材料收集与整理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年*月底完成*******.**元二、详细评审表中商务部分“项目团队”修改为:项目团队***、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主持过森林城市建设规划项目并具有教授级林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森林保护学、生态学、植物学、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专业以上*类专业的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得*分,具有其中*-*类的得*分,具有*-*类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林业工程师、园林工程师、环境技术管理工程师、概预算工程师、测绘工程师、注册咨询师(林业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等*类技术人员得*分,具有其中*-*类的得*分,具有*-*类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注: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的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近*个月的参保证明及聘用合同为评分依据,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万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号碧海湾A栋****室联系人:廖珍梅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韶关市林业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号联系人:周嘉琦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特此公告。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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