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于洪环保分局对2018年沈阳市建成区外中心城区内水体综合整治—小浑河(三环至四环段)(水体及淤泥原位治理)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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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关于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通讯地址:沈阳市黄海路**甲(沈阳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号环保窗口)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年沈阳市建成区外中心城区内水体综合整治—小浑河(三环至四环段)(水体及淤泥原位治理)沈阳市于洪区小浑河三环到四环段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中晟华远(北京)******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小浑河治理河段(三环至四环段)总长**.****公里,水域总面积为******.*平方米。包括河段(一):长约*.*公里,水域面积约*****.*平方米。治理措施:水质改善+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段(二):长约*公里,水域面积*****.*平方米。治理措施:水质改善+底泥原位治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段(三):长约*.*公里,水域面积约*****.*平方米。治理措施:水质改善+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段(四):新蔡线-四环路,长约*.*公里,水域面积约*****.*平方米。以及治理措施工程、绿化工程、防护网和岸线整理。 (具体内容详见环评报告书)。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生活废水经收集后排放防渗池中依托市政污染水处理系统,排放至市政管网,最终汇入汇水处理厂处理;并合理组织施工,降低施工对水质影响,做好水质监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物料堆放场和建筑垃圾、工程固废的临时堆放场应设置围档、覆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扬尘排放达到辽宁省《施工及料堆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中表*规定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河道水草、垃圾打捞后,采用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防止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河道清淤采取有效除臭措施处理河道底泥,除臭生物制剂必须满足环境治理要求,治理后产生的恶臭气体(H*S、NH*)达到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同时,选择使用生物除臭剂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施工管理措施和有效噪声控制措施,以保证产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后达标排放,避免施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绿化垃圾经分类化袋装化,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漂浮物等水面垃圾经收集后,由专用车辆送到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理;建筑垃圾经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厂处理。*、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设警示标志,严禁乱扔垃圾、倾倒污水,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定期做好水质监测,并在绿化维护中控制农药使用。*、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必须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植被 ,按规定进行取土建设,防止水土流失产生。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恢复施工影响区域的植被,保护生态环境 ,优化周边景观。*、项目规划、布局、建设必须符合沈阳市生态红线规划及沈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要求,污水管线、驿站、公厕等辅助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规划要求。*、项目按照《辽宁省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委托具有环境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实施环境监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建设项目应严格执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使用。**、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线路、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我分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