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武警重庆市总队野战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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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的委托,对“武警重庆市总队野战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招标因报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失败,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第二次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及编号 *招标内容:**单兵自热食品,**餐份/箱,****箱;**单兵即食食品,**餐份/箱,****箱。*.计划编号:WJ-****-****-A****.项目编号:TC***D*MF*.采购预算:***.**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人。二、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军队供应商库入库供应商,且近*年内有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提供投标人在军队供应商库的网络查询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与部队签订的**单兵自热食品和**单兵即食食品销售合同复印件,并附近*年内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年* 月** 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年 * 月** 日--****年*月 **日**:**(工作时间)(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双鱼座A栋*******重庆分公司)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TC***D*MF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双鱼座A栋*******重庆分公司)换取发票。户 名:******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 **** ****)账 号:**** **** **** ****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七)投标开始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 重庆联付通******客户备付金银行信息账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账 号**************************账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账 号*******************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行号:************)账 号*********************账号 *开户行重庆******江北支行(行号:************)账 号*************************账号 *开户行平安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行号:************)账 号**************账号 *开户行重庆银行重庆文化宫支行(行号:************)账 号*********************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行号:************)账 号************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账 号************************特别提示: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咨询电话:(***)********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五)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应媒体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和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物资采购网、四川招投标网、重庆招投标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武警重庆总队内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联系人:谭 洮电 话:(***)********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分公司联系人:胡元电 话:(***)******** ***********传 真:(***)********地 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双鱼座A栋*楼)****年*月**日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代理编号TC***D*MF项目编号WJ-****-****-A***项目名称武警重庆市总队野战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购买时间年 月 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