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重大烈性传染病防控试剂及用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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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重大烈性传染病防控试剂及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重大烈性传染病防控试剂及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TC-HW-****-****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女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胜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石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楼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重大烈性传染病防控试剂及用品 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附件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呼和******五、其它补充事宜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报名人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注:(*)以上资质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副本),同时提供三******公章,彩喷件无效,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供者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