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结束]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五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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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现场评估认定,建德市、淳安县、瑞安市、浦江县等*个地区达到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号,邮编:******,联系电话:****—********。 附件:浙江省第五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公示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浙江省第五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公示名单 杭州市(*个): 建德市、淳安县 温州市(*个): 瑞安市 金华市(*个): 浦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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