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合肥高新智城发展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火龙地路(皖水路--柏堰湾路)等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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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高新区火龙地路(皖水路--柏堰湾路)等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火龙地路(皖水路--柏堰湾路)等道路工程建设地点: 合肥高新区示范区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项目概况: 火龙地路(皖水路-柏堰湾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皖水路,南至柏堰湾路,全长约****米,规划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鸡鸣山路(皖水路-柏堰湾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皖水路,南至柏堰湾路,全长约****米,规划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米,双向*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期*个月。项目永久占地**.***hm*,临时占地*.*hm*。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工程不设弃土场、拌合场、搅拌站,临时堆土场、淤泥堆场等应远离小西河等环境敏感目标。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堆泥干化后妥善填埋处置。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设施隔油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按照《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施工期环境管理。运输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须实行覆盖或密闭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车辆进出场冲洗以及施工现场围挡、覆盖和洒水等多种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使用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进行硬化处理。施工期做好土石方平衡、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
*、本工程建设跨小西河跨河桥梁一座,预留小蜀山分干渠过路箱涵,桥梁施工时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桥墩实行围堰施工,周边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结束后围堰及时拆除。项目不设制梁场。严禁施工期各类施工废弃物和污染物排入水体。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产噪设施位置,夜间禁止产噪设备施工。
为减小交通噪声对临路敏感点的不良影响,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要求对沿线近期、中期噪声超标的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轻交通噪声的不利影响。在本道路建成后的沿线新建敏感点必要时须自行做好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护措施。
*、排水和其他管网工程应一次设计、实施到位,严禁乱开乱挖。项目区雨水管网纳入小西河雨水管系,污水管网接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收水系统。
*、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在桥面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冲刷桥面的雨水直接排入河道。桥梁应设置好防撞护栏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合理设截流事故池,防止事故性废水排入水体。本路段应设置大型警示标识牌,制定道路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相应责任单位。
*、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书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中。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传真: ****-********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号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