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金湖县滩涂开发公司水面发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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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水面对外发包,实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本次招标发包的水******南刘林场,原夏初宏承包水面,面积约***亩,其四址:东至小圩西边,南至万崇湘承包水面北圩北边,西至防汛圩堤东边,北至黄启俊承包塘口圩堤南边。二、承包期限:三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交款期限:签订合同前交清第一年的承包金及每亩***元履约保证金,****年起每年的**月**日前交清下一合同年度承包金。四、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在**周岁以下(****年*月**日后出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资格审核后方可报名,******仍存有债务的相关人员,必须结清债务方可报名参与竞标;*******以往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不良记录,以及涉诉、涉访的关系人(包括近亲属及家庭成员),谢绝报名参与竞标。*、竞标保证金:*万元,报名费***元。*、有意投(竞)标者必须本人报名,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报名。五、报名事项:*、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前。*、报名地点:金湖县银涂法律服务所。报名联系电话: ***********现场察看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 *、投标方式:报名人领取报名资料后即可投标,填写好报价单,签名确认,在****年*月**日前,必须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必须及唯一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快递及其他方式投标)寄至“金湖县银涂镇涂沟街-金湖县银涂法律服务所-唐晓武收” (以邮政交邮日戳为准,请保留邮寄回单备查);过期视为无效投标。邮递单注明:******水面招标投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六、其他事项:*、本次招标为公开竞标,依照竟标规则确定中标人。*、本次竞标采取明标暗投的方式,明标低价每年每亩***元,大于或等于标底的最高价中标。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高报价者,以最高报价为竞标底价,由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暗投报价竞标,直至最高价中标。*、竞标人应自行到发包范围勘察现场,向相关单位咨询,依据周围的环境现状投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不可抗力),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因素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本次招标发包的水面不得种植芡实、荷藕、菱角等水生植物。*、竞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他人承包经营。*、竞标保证金,如中标者直接转付承包费及履行保证金。如中标者拒绝与本合同签订承包合同的且距开标之日起超过*日的,则本公司有权没收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相关标的可另行发包。未中标者:于开标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费不予退还。*、报名者已接受明标底价以及公告所有内容。报名后不得弃权,投标报价不得小于明标底价,否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名人、竞标保证金实际缴纳人与竞标报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竞标资格不予认定,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另行******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