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配套服务项目(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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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K*******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配套服务项目(十三)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项目内容: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工程服务是指在协议采购服务资格年限内,航标设置及维护(临时、永久)单项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万元以下的服务。付款:①参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须经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确认)报下浮率,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下浮率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②最终结算下浮率=中标人的投标下浮率。③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的单项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报价内容: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项目要求:*、服务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服务单位须指定一名专人作为与采购人的联系人,该联系人必须是乙方的正式员工;乙方负责项目工作的负责人与主要专业人员必须专职投入项目,若因特殊原因需更换负责人,需经采购人或采购人书面同意。*、服务单位需按采购或建设单位人具体要求提交所要求数量的项目技术文件。*、服务单位应承担由自身过错导致的任何责任。*、服务单位应对采购人或建设单位委托各项目的内容予以严格保密。*、相关文件所涉及采购人或建设单位商业秘密的内容,未经采购人或建设单位同意,服务单位不能泄露给无任何投资合作意向的第三方;未经采购人或建设单位同意,服务单位在完成项目相关文件后不留存采购人或建设单位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采购人对服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承诺、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一旦发现服务单位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承诺,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服务资格,整改完成后达到要求则恢复其资格,否则取消其资格。*、中标人在协议服务资格期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招标人损失等情况的,招标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没收协议采购履约担保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处罚。*、投标人须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若中标后,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设备及现场场地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以投标人的承诺函为准。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广东省东莞航道事务中心东莞航标与测绘所 六、专家论证意见:
无七、本公示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止八、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室联系人: 李小姐联系电话: ****-********邮箱:gdzk**@***.com详见http://***.******.***/a/zhengfucaigouzhaobiaogongga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