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疑林州市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标文件中相关评标条款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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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疑林州市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标文件中相关评标条款的答复发布时间: ****-**-**关于******质疑林州市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标文件中相关评标条款的答复 ******: 贵公司就林州市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标文件标段*的评标办法中相关条款提出的质疑收悉后,我们迅速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理赔”是任何一项保险业务的重要环节,理赔是否及时到位是衡量一个保险机构服务质量和保险合同履行的重要方面。《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养殖业保险应在接到报案后*日内完成损失核定……”,第二十五条“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日内支付赔款……”等条款对理赔管理作出******质疑依据(一)是没有说服力的。 二、****年,林州市养殖业保险是分区进行承保的,每个分区区域内均有数十家乃至上百家规模养殖户,“宣传到位、应保尽保、理赔及时”是每家承保机构应尽的职责。开展养殖业保险业务,并不只是针对大型养殖场,更重要的是帮助中小型养殖场分散转移动物疫病及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进一步提高生猪产业防灾能力,调动养猪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放弃对规模相对较小的养殖户承保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三、根据生猪养殖生产的特点,在实际生产中能繁母猪的死亡率很低,而育肥猪的死亡率则比较高,所以畜牧业技术主管部门统计的育肥猪保险赔付数据是具有普遍性的。因此,评标办法中的该条款,对于能够正常开展养殖业保险业务的所有承办机构是公平的。 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是政府购买服务在国家惠农政策上的真实体现。我们评标规则中的“理赔”一项,就是考核承办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是否做到了宣传到位、应保尽保、理赔及时?******利益和农户利益兼顾?政策导向十分清晰、明了。 感谢贵公司对我市财政补贴农业保险工作的支持! 林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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