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网安全保障体系扩容(四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ZFCG2018-H-270)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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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春******受贺州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网安全保障体系扩容(四期)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网安全保障体系扩容(四期)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ZZFCG****-H-***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延香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彭杰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桂春******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延香****-*******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公安局东面拆迁用地规划编号**号一、采购项目内容各有关投标供应商:广西桂春******受贺州市公安局委托,拟对贺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网安全保障体系扩容(四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ZFCG****-H-***)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投标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广西桂春******反映,以便广西桂春******完善招标文件。如投标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近*个月(****年**月至****年**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携带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同时编辑word电子文本须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到广西桂春******,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居民二代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投标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不予受理。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联系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附:贺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网安全保障体系扩容(四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ZFCG****-H-*** )公开招标预公示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春**********年*月**日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