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南 平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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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平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国土告字〔****〕**号 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位于南平市东坑岭壹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拍卖出让地块一览表)。 拍 卖 出 让 地 块 一 览 表地块编号土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出让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J–**南平市东坑岭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面积*****.*平方米; 道路用地面积*****.*平方米; 预留学校用地面积****.*平方米。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且<*.*≤**%≥ **%商服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万元或**万元的整倍数本次拍卖地块不设保留价二、拆迁安置的承接 竞得人在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须缴纳安置房建设保证金****万元到南平市延平区铁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下称:征迁指挥部)指定账户,由征迁指挥部负责审核并分五期返还给竞得人,并与征迁指挥部签订回迁安置工作承接协议。 竞得人须在****年*月前无偿提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回迁安置住宅和商场用房,其中住宅约*****平方米,约***套,并无条件承接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征迁指挥部与规划用地范围内原住户(单位和个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项下征收人应承担的在土地出让成交后须继续完成的回迁安置工作及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其它重要事项 *、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应与南昌铁路局福建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签订限价商品房建设协议,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与南昌铁路局的约定,竞得人须提供***套限价商品房,每套建筑面积**至**㎡的商品房,销售均价按****元/㎡定向销售给铁路职工。受让人应按整个梯位提供房源,所有房源包括房屋的户型及装修标准等应经铁路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购买对象由铁路部门和南平市住房办共同审定。 *、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出资完成一期代征道路*****.*平方米建设(包括委托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竞得人须承担二期代征道路***.*平方米用地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并根据规划要求出资完成道路建设(包括委托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竞得人未按期与征迁指挥部签订回迁安置工作承接协议,及与南昌铁路局福建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签订限价商品房建设协议的,视同竞得人违约,放弃竞得地块,出让人将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万元竞买保证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平市八一路***号九楼)领取拍卖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之前到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平市八一路***号九楼)提交书面申请。 八、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九、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在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市东坑亿发建材城*号楼)。 十、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平支行 账 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平支行营业部 账 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南平中山支行 账 号:******************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先生 ****-*******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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