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委会议事议案信息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委会议事议案信息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HSM-****-****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戈项目联系电话:***********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委会议事议案信息系统项目原公告地址:http://***.******.***.cn/cggg/dfgg/gkzb/******/t********_********.htm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内容:现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更正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变。四、其它补充事宜:报名的时间、地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号财富银座****-****室*、需携带的资料:*)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戈、***********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号财富银座****-****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