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微型剪等耳鼻喉医疗器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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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安排,经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拟对该项目采取院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本次公告中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 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微型剪等耳鼻喉医疗器械项目编号:市财采计[****]*****号采购内容:微型剪、软组织剥离子和剥离子等耳鼻喉医疗器械采购。二、供应商资质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三)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五)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报名内容(一)报名时间、地点: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上午*:**-**:** 下午**:**-**:**地点:西安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门诊楼三楼)(二)报名携带文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备注:报名不收取费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四、磋商文件获取报名截止后,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报名单位。五、磋商会议安排*、磋商会议时间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下午**:***、地点:西安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门诊楼三层)六、联系方式:*、联系科室:采购中心*、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号*、邮 编:******西安市第四医院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