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招标公告:三林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设施一体化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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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三林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员等要求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有关本项目的招标信息。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林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 *、招标编号:CGXQ-**-********(代理机构内部编号:设施招****-***) *、预算编号:**-**Z*****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废除小区原出户管、住宅小区化粪池及原雨污混接且难以保留利用的合流管道。重新建设小区雨污水管道、格栅井等排水设施,对阳台立管因地制宜地实施改造;新建三林镇敬老院雨污水管道;新建三林老街污水管道;新建灵丰集市、华城集市两个农贸市场内的雨污水管道。同步实施小区内道路、市政道路和绿化等修复等。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有关本项目的招标信息。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法人代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凭证(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第(*)条中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的人员,上述第(*)、(*)条中的网上报名凭证应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单位公章。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有关本项目的招标信息。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牡丹路***号*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开标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号*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要求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所携带材料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及招标文件内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信息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的本项目相关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浦东新区三林镇凌兆路***号 地址:浦东新区浦明路****弄*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夏晓明 联系人:毕松梅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