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贵池区污染源普查监测购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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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贵池区污染源普查监测购买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 GCCG-****-***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费率报价:**.**% 总得分:**.**分,其中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贵池区污染源普查监测购买服务项目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泽余、施家良、钱宏英 招标(采购)人名称:池州市贵池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号项目负责人:吴雄光 联系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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