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宜阳县一村一警警用两轮电动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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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宜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宜阳县一村一警警用两轮电动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宜政采【****】**号,宜阳县一村一警警用两轮电动车采购项目(二次)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拨款;预算控制金额为:**.**万元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境内(二)项目概况预算******.**元,购置***辆警用两轮电动车(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四)质保期一年(五)质量要求全新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六)标段划分共 *个标段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六、磋商日期及地点(一)日期****年*月**日(二)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七、磋商小组名单磋商小组成员包括:杜黎明、冒静、玉宁波八、成交信息(一)企业名称河南新******(二)企业地址郑州高新区西四环路西梧桐街南(三)成交金额******.**元九、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的规定计取,金额为:****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十、公告媒体及公告日(一)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宜阳县)》(二)公告日****年*月**日十一、质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人:宜阳县公安局地址: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北侧联系人:玉宁波联系电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正大国际*号楼****室联系人:郭欢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年*月**[点击下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