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宣传(2018年度新闻联办合作)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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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受泉州市商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商务宣传(****年度新闻联办合作)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电子商务宣传(****年度新闻联办合作)项目编号:FJZZQZCG*******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许、小幽 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泉州市商务局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商务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苏国俊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福建******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许、小幽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 丰泽区华大街道 华创园A栋***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泉州市商务局是行政机构,工作涉及外贸、外资、外经、内贸、电商、民生等方面,要求合作的媒体也是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的媒体。近年来,泉州市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出台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政策,制订出台利用外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多维开展招商活动,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介泉州品牌,推动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引导实体零售行业创新转型,开展电商创业创新大赛等一系列活动,持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外贸、外资、外经、内贸、电商、民生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专栏的专业性要求媒体必须具备独立运营的宣传传播平台:为了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泉州市商务局,开辟舆论宣传阵地,泉州市商务局准备在泉州市级媒体开辟“泉州商务 丝路领航”专栏,宣传泉州商务局的相关工作;在专业财经栏目设立宣传窗口,引智聚焦,促进泉州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和广度,合作媒体需具有专业的新媒体部门,可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二次传播,同时与省级媒体、央视媒体等通联合作。综上所述,经过调研和讨论,建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与泉州广播电视台进行“电子商务宣传(****年度新闻联办合作)”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在泉州市级媒体开辟“泉州商务 丝路领航”专栏,宣传泉州商务局的相关工作,内容涉及内贸流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电子商务、口岸通关等方面;(*) 在专业财经栏目设立宣传窗口,不定期邀请专家、企业家,围绕电子商务发展的七大工程建设话题,探寻时代脉动,聚集产业裂变,突破发展瓶颈,把握发展先机。通过与会嘉宾的交流探讨、相互启动,扎实促进泉州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泉州广播电视台五、其它补充事宜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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