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高速·御府项目智能化工程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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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御府项目智能化工程补充公告[****-**-**]高速·御府项目智能化工程补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现就高速·御府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作补充公告如下:删除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获取的带有电子章和二维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日前**天内。”的要求。注:此补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代理机构:******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