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成交公示】来安县舜山镇三湾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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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舜山镇三湾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来安县舜山镇三湾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zcg******-***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中标金额:壹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评审委员会名单:甄国斌、孙中全、李涛、曹俊、陶长龙招标人名称: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安县舜山镇 联系人:魏永亮 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来安县南城美都*栋*单元***室 项目负责人:李学玲 联系电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执行《滁州市****-****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条服务费报价要求”收费标准收取(根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无发票)。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元: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 **** 年*月**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或******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或来安县南城美都*栋*单元***室,联系电话:魏永亮(***********)、李学玲(***********)。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采购单位:来安县舜山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