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灵璧县灵城镇高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2018208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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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灵城镇高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灵璧县灵城镇高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中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城花园街中段 成交金额:******.** 项目经理:程仲楼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备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A座*层 成交金额:******.** 项目经理:刘辉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灵璧县灵城镇高许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工期:**日历天、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 韩冰、周灵灵、黄有宝采购人名称: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境内 联系人:朱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宿州市志成******地址:灵璧县境内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皖价服[****]**号文;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 年 * 月**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宿州市志成******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富康首府二期,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灵璧县灵城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