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市主城区城市道路里面空间整治规划SZZFCG-2018299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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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主城区城市道路立面空间整治规划 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宿州市主城区城市道路立面空间整治规划 项目编号:SZZFCG-*******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 无。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号成交金额:******.**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晓飞、刘新珍、李乐军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与宿蒙路交叉处联系人:梁波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地址:宿州市汴河中路***号安厦广场*#楼****室项目负责人:何一波 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关于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号)。 收费金额:*****.**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与宿蒙路交叉处,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特此公告。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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