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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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涪国土告[****]**号 ****-**-** 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八组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商务金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商业年限**年,住宅年限**年。*.根据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宗地竞得者须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区域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根据《涪陵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细则》的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FL****-**-**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兼居住用地,住宅计容面积应大于或等于总计容面积的**%,小于总计容面积的**%,该地块临城市轴线公园侧禁止布局住宅建筑;*.本宗地建筑灯饰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他规划建设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FL****-**-**号地块权属来源为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地票指标)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需补充使用地票(最终面积以重庆市土交所审核通过的为准),拟使用《地票证书》(NO****、NO.****、NO.****)进行补充。宗地编号: 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八组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住宅年限**年,商业年限**年。*.根据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宗地竞得者须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区域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根据《涪陵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细则》的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FL****-**-**号地块住宅计容面积应大于总计容面积的**%,小于或等于总计容面积的**%,该地块临城市轴线公园侧禁止布局住宅建筑。*.本宗地建筑灯饰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他规划建设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FL****-**-**号地块权属来源为渝府地〔****〕****号(地票指标)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需补充使用地票(最终面积以重庆市土交所审核通过的为准),拟使用《地票证书》(NO****、NO.****、NO.****)进行补充。宗地编号: 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马鞍街道两桂社区二组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住宅年限**年,商业年限**年。*、本宗地由李渡组团U分区**-**/**地块和李渡组团U分区**-**/**地块组成,其中U**-**/**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小于等于*.*;U**-**/**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小于等于*.*。*.根据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宗地竞得者须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区域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根据《涪陵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细则》的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号)的要求,宗地竞得者应在U**-**/**地块中无偿配建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包含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室、菜店等*项设施,并按文件精神建设完善各功能用房,其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不低于***平方米。各类用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合理的人流集散空间。建成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权属等无偿移******。*.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生/千人)和幼儿园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宗地竞得者应在U**-**/**地块中按每班不大于**生的标准无偿同步独立占地建设不少于**个班的社区幼儿园各一座,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得少于****平方米,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地产权属等无偿移交重庆市涪陵国有******,幼儿园建筑面积不纳入本地块容积率核算。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衔接。*.宗地竞得者须在U**-**/**地块无偿配套建设一处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无偿配套建设一处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和垃圾收集站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易于识别的便捷的出入口,公厕配建不少于*个的室外临时停车位。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区城管局管理。*.本宗地建筑灯饰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他规划建设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FL****-**-**号地块权属来源为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地票指标)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需补充使用地票(最终面积以重庆市土交所审核通过的为准),拟使用《地票证书》(NO****、NO.****、NO.****)进行补充。宗地编号: 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八组、两桂社区二组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住宅年限**年,商业年限**年。*、本宗地由李渡组团U分区**-**/**地块、李渡组团U分区**-**/**地块和李渡组团U分区**-**/**地块组成,其中U**-**/**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小于等于*.*;U**-**/**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小于等于*.*;U**-**/**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小于等于*。*.根据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宗地竞得者须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区域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根据《涪陵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细则》的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宗地竞得者须在U**-**/**地块中配套建设农贸市场一座,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宜独立占地,禁止临集绣大道和太乙大道设置。应配置一处公厕、垃圾收集站(点),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空间。独立设置时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并应注意与住宅保持一定卫生距离避免干扰,因特殊原因确需结合相关建筑设置,但应设置专用的货物配送通道和独立出入口。*.本宗地建筑灯饰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他规划建设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FL****-**-**号地块权属来源为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增减挂钩指标)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需补充使用地票(最终面积以重庆市土交所审核通过的为准),拟使用《地票证书》(NO****、NO.****、NO.****)进行补充。宗地编号: 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八组、两桂社区二组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住宅年限**年,商业年限**年。*、本宗地由李渡组团U分区**-**/**地块和李渡组团U分区**-**/**地块组成,其中U*-**/**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小于等于*.*;U**-**/**地块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容积率大于*小于等于*.*。*.根据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宗地竞得者须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且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区域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根据《涪陵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细则》的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号)的要求,宗地竞得者应在U**-**/**地块中无偿配建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包含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室、菜店等*项设施。并按文件精神建设完善各功能用房,其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不低于***平方米。各类用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合理的人流集散空间。建成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权属等无偿移******。*.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生/千人)和幼儿园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宗地竞得者应在U**-**/**地块中按每班不大于**生的标准无偿同步独立占地建设不少于**个班的社区幼儿园各一座,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得少于****平方米,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地产权属等无偿移交重庆市涪陵国有******,幼儿园建筑面积不纳入本地块容积率核算。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衔接。*.竞得者须在U**-**/**地块绿地控制范围内配建一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城管局管理。*.本宗地建筑灯饰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他规划建设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FL****-**-**号权属来源为渝府地〔****〕****号(地票指标)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需补充使用地票(最终面积以重庆市土交所审核通过的为准),拟使用《地票证书》(NO****、NO.****、NO.****)进行补充。宗地编号: FL****-**-**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涪陵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九组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住宿餐饮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商业年限**年。*.本宗地建筑灯饰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其他规划建设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涪陵条件函〔****〕****号)。*.FL****-**-**号地块权属来源为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渝府地〔****〕****号(地票指标)批准征转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平方米,****.**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需补充使用地票(最终面积以重庆市土交所审核通过的为准),拟使用《地票证书》(NO****、NO.****、NO.****)进行补充。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为实现涪陵高铁片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竞买人须同时申请竞买FL****-**-**、FL****-**-**、FL****-**-**、FL****-**-**、FL****-**-**、FL****-**-**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上述六宗地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竞买人或竞买人的上级控股股东须是以房地产为主业并连续*年入围《财富》世界***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竞买人或竞买人的上级控股股东或竞买人的上级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须具有:在国内*个及以上城市完成开发或正在开发的高铁站商务区综合体项目业绩,且每个高铁站商务区综合体项目商办物业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万平方米(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竣工备案证为准)。 *.竞得者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的出让价款,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宗地按现状交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宗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必须在宗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将终止供地,不予退还定金,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已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受让人的相关责任。 *.公告时间内有*家以上(含*家)申报的,出让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家申报的,出让方将挂牌出让。 *、竞买者须在交易成交当日到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办理保证金退还及保证金转出让价款相关手续,不计利息。 *、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自行下载出让地块的报名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黄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银行帐号:*******************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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