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福建省南安市石井协盛板材厂年产15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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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石井协盛板材厂年产**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验收小******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年**月**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我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石井镇院下村),中心地理坐标:北纬**.*****°,东经***.*****°,占地面积为****m*,建设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年产**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聘用职工**人,其中**人住厂,年工作时间***日,每日工作*小时。(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于****年*月委托长沙******编制了《福建省南安市石井协盛板材厂年产**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年**月**日通过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南环[****]***号),审批规模为年产**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于****年**月开始建设,****年*月**日建成竣工,****年*月*日进入调试阶段。项目于****年*月**日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约占其总投资的*.*%。(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南安市石井协盛板材厂联系地址: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石井镇院下村)联系人:余福林联系电话:***********三、验收监测结果(一)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喷淋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过程的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南翼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下污水管网,无法采样,故本次验收监测不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二)废气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及因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对石板材进行褙网、刷胶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两日平均排放浓度为*.**mg/m*、排放速率为*.****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最大浓度值分别为*.***mg/m*和*.**mg/m*,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拉锯、修边和磨机,噪声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自然衰减后向外界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南侧和东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实际值分别为**dB(A)和**dB(A);西北侧和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实际值分别为**dB(A)和**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dB(A)~**.*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石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工回用;沉淀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集中堆放,由南安******统一清运;废弃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回收。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福建省南安市石井协盛板材厂****年**月**日一 福建省南安市石井协盛板材厂验收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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