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无人侦察机(含无线图传中继)采购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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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无人侦察机(含无线图传中继)采购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CITC****)******(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无人侦察机(含无线图传中继)采购项目”所需下列货物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一、 招标内容:按无人机类型分两个包:普通型和高寒型,具体如下:序 号货物名称数量(套)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交货时间及地点第*包普通型无人侦察机(含无线图传中继)**套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天内;交货地点:云南、新疆、西藏、吉林、辽宁、内蒙古、广西第*包高寒型无人侦察机(含无线图传中继)**套 ***评标将对每包分别进行。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如超过所投包的采购预算金额,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正本;*.无线发射设备应具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无线图传中继具有总参或公安部相关部门检验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近期已缴纳税收的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纳税,须说明理由,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在近三年(****年**月至****年**月)内,海拔****米以上地区无线图传中继、无人侦察机的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总参或公安部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四、递交资格预审证明文件的时间、地点:资格预审证明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应针对每个包分别进行编制,每包单独密封递交。正本*份,副本*份,需同时密封提交光盘和U盘各*个。资格预审证明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对通过资格预审初评的投标人进行现场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号通用技术大厦****室。五、 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六、 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程少云、乔明伟联系人:侯文红、李文士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邮 箱:邮 箱:******@***.******.***.cn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号(***室)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号通用技术大厦****室邮 编:******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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