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养护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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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养护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标段投标人预期中标价(元)备 注*吉*********,***第一中标候选人长*********,***第二中标候选人长*********,***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第三中标候选人**南*********,***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之后,第*、**标段剩余投标人不足*家,评标委员会决定上述*个标段不再继续评审,上述*个标段本次招标失败。中标候选人对交货期、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发布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http://***.******.***.cn/)“政务 - 招标信息 - 中标公示及关键内容信息公示”栏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年*月**日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以外的,请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五)相关请求及主张;(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招标人:吉******联系人:程兆民、于忠宏电话:****-********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号邮编:******行政监督: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廉政监督: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吉林省监察厅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电话:****-********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交通大厦邮编:******招标人:吉******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年*月**日相关文档: 吉林省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养护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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