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12[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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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海口市云龙产业园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提供A****-*、A****-*、A****-*、A****-*、A****-*、A****、B****、C****-*、B****-*、A****-*、B****-*等**个地块规划意见的函》(海高新[****]*** 号),地块面积、用途、出让年期及规划条件见以上相关公示;*、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外,或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非海口市自然人、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日内在海************,******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国土大厦土地交易中心五楼(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国土大厦土地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须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款),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的**%。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年*月*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云龙产业园A****-*地块宗地具备供地条件的说明》,该宗地权属清楚,为政府储备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抵押、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生产装配式绿色建筑材料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亿元(折合为每亩人民币不低于***万元),其中固定投资不低于*.* 亿元(折合为每亩人民币***万元);项目竣工投产(产品下线,有经营收入)到项目达产时,累计在海口国家高新区内纳税总额不低于 ****万元;投产后*年内达产,达产之日起,每五年年平均产值不低于*.* 亿元(折合为每亩人民币***万元),年上缴税收总额不低于 *.**亿元(折合为每亩人民币**万元)。自项目达产时,项目须引进并拥有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的拔尖人才(含)以上等级的高层次人才* 人。其他出让控制指标详见挂牌出让手册中的《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个月内动工,**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该宗地应开发建设成套住宅部品部件制造中心、装配式节能建筑展示中心、建筑新材料制造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制造中心、数字化物流中心等项目,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
*、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土地交易中心五楼(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
联 系 人:陈红丹、卢一萌、方中平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口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海口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