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兴山县古夫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根据兴山县古夫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房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编号:XSGJS****-******-**)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提问进行答疑,具体答疑内容如下:提问: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有单项目合同数量*台及上且运行情况良好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提供投标人签订的合同、梯号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 *,请明确单项目合同梯型是否为所投品牌的同型号梯型? *,请明确投标人签订的合同、梯号验收报告为是否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可以吗?因验收报告仅一份原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电梯公司必须在取得验收报告后**天内将验收报告在内的所的资料移交给业主方。回答: 原招标文件中“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品牌自****年*月*日以来有所投品牌的单项合同数量*台及以上且运行情况良好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提供投标人签订的合同、梯号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现修改为“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品牌自****年*月*日以来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梯形相同的单项合同数量*台及以上且运行情况良好,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提供合同、梯号验收报告及用户评价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提问:二、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与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参数及要求附表与随招标文件的清单中部分数据不相符,请明确以哪个文件要求为准?回答: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工程量清单不相符的地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与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为准。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招标人: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