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普陀区区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挂牌公告(2018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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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 ****第*期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年普陀区区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挂牌公告 ****第*期 (总第七期) 各有关银行: 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区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普陀区财政局采取公开招标确定****年普陀区区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第*期)的定期存款银行。一、招标挂牌项目内容 ****年普陀区区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第*期)银行定期存款的额度为*.*亿元,具体资金金额见下表:序号存款期限资金年综合收益率挂牌资金(万元)资金所属单位单位联系电话**年最高上浮利率****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年最高上浮利率****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年最高上浮利率****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年最高上浮利率****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计**** 二、投标摘牌银行资格要求 普陀区财政局在“普陀区招标投标网”上公告的符合条件的国有四大银行及地方法人银行,但对其中没有履行完整原中标相应责任和义务的银行暂停其参与投标。三、投标摘牌成交原则 根据公告的资金基准利率,按照有效投标摘牌时间先后顺序逐笔依次募入,直到募满招标挂牌额为止;全场投标摘牌总额小于或等于当期招标挂牌额时,有效投标摘牌额全额募入。同时各银行摘牌后,必须对照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最新规定,按各自所属类型的定期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上限办理定期存款手续,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四、投标摘牌限额 区财政局根据具有参与资格银行的贷款余额、贷款新增额、政府考评结果、公款存放现有规模、纳税情况、新设立年限等因素,确定各银行年度区本级公款存放限制比例。各参与银行全年不得超过年度区本级公款存放限制比例,每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只可参与其中一次投标摘牌。五、对消极参与投标银行的处理 对银行有可摘牌余额而不参与投标摘牌,按该银行可摘牌最大流标标的**%调减可摘牌余额;对银行有较大可摘牌余额而摘小标,按该银行可摘牌最大流标标的与摘牌额差额的**%调减可摘牌余额。 六、投标摘牌起止时间 ****年*月**日**:**--**:**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号楼东***办公室(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周盛娜 普陀区财政局 ****年*月**日 四、 投标人资格普陀区财政局在“普陀区招标投标网”上公告的符合条件的国有四大银行及地方法人银行,但对其中没有履行完整原中标相应责任和义务的银行暂停其参与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普陀区财政局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财政局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普陀区财政局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系人: 周盛娜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东港商务中心 *、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普陀区区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 招标挂牌公告(第三期).docx**.*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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