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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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拟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 联系人:陈院长 联系电话:*********** 附:进口产品采购明细及专家论证意见表 设备: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套 专家组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三条认定的情形; *、进口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相比国内同类产品具有稳定性好、图像清晰度高、使用寿命长、故障率低等优势,能够满足临床需要;而且进口设备在质量、整机性能和使用功能上优于国产品牌,可提升医院医疗水平,从而减少一些特殊病人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国内生产的同类设备在参数、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上与进口产品有一定的差距,不能满足医院的工作需求。 *、拟采购的进口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产品; 论证专家名单:专家名称专家类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刘新建医疗器械湖北省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陈宪医疗器械湖北省肿瘤医院***********侯祖洪医疗器械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萍医疗器械湖北省中医院****************************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崇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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