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抗震支架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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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抗震支架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日期:****-**-**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象******抗震支架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本项目因原招标文件是以清单进行招标的,原中标单位中标的支架清单数量为***个,但在施工阶段发现与现场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在原招标文件中也要求中标单位必须进行深化设计,因此根据原设计单位和质检部门认可后的深化图纸实际施工支架数量***个,但支架类型根据深化结果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原中标金额******元,现增加****元。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在原招标文件中已有说明,具体如下: *、在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中有特别申明:技术规格中,指明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并说明实际供货数量以货到工地指定地点,经清点数量、确认规格、验收完毕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单确认的供货清单数量为准。 *、在机电抗震系统技术及设计方案要求第*点:在确认材料供应商后由其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供节点力学计算书,校核承载力。深化方案报甲方及设计院审核。 *、在机电抗震系统产品及施工要求第**点:所选产品的型号、数量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设计方案来配置。 *、在合同模式及调整中:(*)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方式确定。(*)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此价款包含了所有费用,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如实际施工中货物的数量发生增减,在本工程建设周期内(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单价不变, 数量相应增减。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浙江******(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杨帆广场*/**/**号*-*-***室)五、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根据县财政局采购办意见六、公示期限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象******地址:象山县巨鹰路南段欢乐家园安置小区北首联系人及电话:董其敏,*********** 监管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象山丹城丹峰西路***号联系人及电话:林胜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