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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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高达******受洛******的委托,就洛******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洛******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建设监理项目二、招标编号:GDLY(****)***号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万元*.*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监理范围:洛******国花路、东花坛、南苑路停车场纯电动车充电站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中的监理*.*工期:**日历天。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洛阳市洛龙区市府西街与政和路交叉口丽都唯客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六、磋商小组名单:苏志伟、宋家权、李浩军七、成交人信息:成交人:******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号成交报价(元):******元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九、公告日:****年*月**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签字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洛******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号联 系 人:胡先生联系电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高达******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联系人:王女士电 话:****-********联系邮箱:gaodaluoyang@***.com高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