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平顶山市市政维修管理队关于采购粗沙、石子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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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平顶山市市政维修管理队委托,采购粗沙、石子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法定程序进行协商,现将本项目的协商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政维修管理队关于采购粗沙、石子项目*.* 采购编号:PZC****-****Ad-***** 号*.*采购项目说明:采购粗沙、石子*. 协商情况*.* 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 协商小组成员:刘亚军、柴文安、马军豪*. 协商结果*.* 供应商:*******.*协商价格:¥ ******.**元*.*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米路南园林嘉苑中单元*楼东户*.* 主要成交标的基本概况产品名称规格数量(t)石子*-*****石子*-*****粗砂/*****. 结果发布的媒介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恒信咨询网》 上发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服务费:****元。*.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市政维修管理队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米路西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