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宁市长江引水潘家湾取水泵站迁改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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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长江引水潘家湾取水泵站迁改工程监理澄清修改公告致各潜在投标单位: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页”招标公告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价为**.***万元。依据咸财投评函【****】**号的规定,最终服务费以中标价加电力高压线路为基价计算。修改为:*、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价为**.***万元。依据咸政办发【****】**号的规定,最终服务费以咸宁市长江引水潘家湾取水泵站迁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中标价加电力高压线路施工费用为基价计算。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第“**页”六、近五年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填报审查表:说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项目在****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监理费金额为**万元及以上的泵站建设;需同时出具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书。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附于本表后,并能反映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无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招标人在对投标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修改为:说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项目在****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监理费金额为**万元及以上的泵站建设(含配套管网及相关设备);需同时出具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书。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附于本表后,并能反映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无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招标人在对投标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江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