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人民医院室外绿化养护及室内盆景租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对原招标公告及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澄清:一、原招标公告第六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小点:供应商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为:删除此条要求。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 中评分细则和内容序号*“本项目服务方案是否合理、可靠比较评分(*-**分)。优秀得**-**分 良好得*-**分 一般得*-*分”。更正为:①本项目服务方案是否合理、可靠比较评分(*-**分), 优秀得*-**分 良好得*-*分 一般得*-*分;②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比较评分(*-*分),优秀得*-*分 良好得*-*分 一般得*-*分;③投标供应商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原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现更正为:报名/发售时间延长至****年* 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四、原招标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为:****年 *月** 日下午**:**时。现更正为:****年 *月** 日下午**:**时。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更正为:****年 *月** 日下午**:**时此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