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环保局2016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汉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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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保局****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汉特姆)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高科技型出口阀门(新增喷塑工艺)技改项目 浙江青田县东源镇东源底垟工业区*号 ****** 项目经营范围为阀门、铸件、五金配件、电磁阀等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建筑面积*****.**m*,用地面积*****.**m*。总投资**万元,建设年产****吨高科技型及出口阀门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废气污染防治:设置独立的喷塑固化车间,喷塑粉尘经滤芯器过滤,车间加强通风换气。*、噪声污染防治:在设备的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固废产生,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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