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环保局2016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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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保局****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丽水市腊口公路养护中心项目 青田县腊口镇武垟村油菜山区块 丽水市公路管理局总用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建设内容包括道班生活用房、综合管理用房、实验用房、公路抢修战备仓库、沥青拌合基地和给排水、电力、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回用;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近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中的标准后作为城市生活杂用水(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及车辆冲洗杂用水等);远期污废水经处理达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A标准。*、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对粉状物料加强管理;对粉状材料运输要加以覆盖,严格限制超载,避免沿途泄漏;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优选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营运期干燥滚筒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粉罐配套滤芯除尘器,粉尘被过滤后回落入粉罐内,过滤后的气体从粉罐顶部的排气孔排出,粉罐排气口高度不低于**米;项目厂区定期清扫、洒水处理;沥青拌合楼密闭操作,通过内部的通风道引至等离子体沥青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强绿化,改善厂区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时间;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选择有声屏障的地方安装,避开敏感目标;对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控制和检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施工期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夜间严禁鸣笛;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车间内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时间;对集气罩、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建设单位外运处理;弃方外运填方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除尘粉尘、沥青废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石料由相关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青田县祯埠岭下至祯旺公路改建工程青田县祯埠岭下至祯旺乡青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占地面积******m*,起点位于老路下穿金温铁路处,路线起点距离金温铁路中心约**m,测设为桩号K*+***,途径岭下村、李村、定泾村、王村、毛村、田寮村、吴宅村、祯旺港南岸,终点设桥梁跨回与老路连接,测设为桩号K**+***,路线全长**.***Km。本项目设中桥 ***m/* 座,涵洞**道,***米隧道*座,总投资*****万元。/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租住附近农居,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村庄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设置隔油、沉淀池等使污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等;采用钢护套围堰施工;采用先进技术,如采用成型的预制构件等;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施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及时将钻渣运出进行处理;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桥梁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分别存放并回收,对保养机具的油抹布单独处理;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施工废水不准直接排入水体和附近农田,设置沉淀池和干化堆积场,泥浆水待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必须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防尘,泥渣干化后作路基回填或运送;营运期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风险事故处理并备有必要的应急设施;设计完备的径流收集系统,采用专门的管道将桥面、路面径流收集并引到桥梁两侧设置的事故缓冲池中;在桥梁等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在桥梁两侧布设防撞护栏。*、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及时洒水、清洒,并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大风天气严禁进行拌合作业,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及时洒水、清洒;施工人员均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营运期及时清扫路面,降低路面尘粒;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营运期强绿化;公路限重。*.固废污染防治:挖掘的坏土、不可填方的弃渣用封闭式运输车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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