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u5174山县古夫绕城、昭君绕城及S287百果园至水月寺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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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 招标文件P**业绩要求,要求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审核系统审核通过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系统截屏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P**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投标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请问,如果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网页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P**评标办法***.******.***中关于业绩评分的要求? 答:同资格审查要求一样。 *、 招标文件P**要求(业绩中同时包含以上监理任务或单项合同满足上述规模要求),招标文件P**、P** 评标办法***.******.***“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业绩”的评分标准中未明确,请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业绩”中,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同一个业绩如果包含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大桥(公路或市政)或长隧道(公路或市政)业绩,是否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得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招标文件中P**资格要求、P**、P**评标办法***.******.***项要求投标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请问监理项目评定书能否作为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湖北恒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