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桂林市雁山区李汕平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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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委托,于****年*月**日就桂林市雁山区李汕平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二、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桂林市雁山区李汕平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广******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号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元)五、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号西辅楼四楼)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晓革 吴卫红业主评委代表:唐国超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雁山区大埠乡人民政府地址: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联系人:徐黄毅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朝阳山庄别墅**栋。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竞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