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罗山县竹竿河周党镇桂店至闵湾段治理工程(中央资金部分)施工Ⅱ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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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竹竿河周党镇桂店至闵湾段治理工程(中央资金部分)招标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准时召开。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罗山县竹竿河周党镇桂店至闵湾段治理工程(中央资金部分)招标编号:ZGHZL-****-SG-**招标人控制价:施工Ⅱ标:*******.**元二、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李世明、张俊芳、杨金风、李根红、周保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施工Ⅱ标(ZGHZL-****-SG-**)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罗山县******中标金额:*******.**(元)拟任项目经理:陈文志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中标金额:*******.** (元)拟任项目经理: 李师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第三中标候选人: 息县水利工程队中标金额:*******.**(元)拟任项目经理:罗朝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三、评标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外)四、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行政监督机构:罗山县水利局电 话:****-*******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罗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号邮 编:******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传 真:****-************年*月**日